对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又有新的通知了。我们从头回顾一下——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其中对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了总体部署。
2021年4月,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专门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2021年9月,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10月,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大家仔细观察一下上述的时间点和相应的要求。2月、4月的时候,党史学习教育刚刚启动,就迅速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专门的安排,到了9月、10月,党史学习教育接近收尾,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深化连发两个通知,从总体部署到专门部署,从深入推进到进一步深化,我们由此能够明显感觉到中央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高度重视。但是,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工作已经做了很多了,时至今日,又该通过什么方式方法来更好地落实“进一步深化”的要求呢?
要回答好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搞明白10月8日这个通知与前面3个通知的不同之处。最大的不同是主体范围的不同——前面三个通知的主体范围(所谓主体范围,即这项工作是由谁来负责干的),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而这次是“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加聚焦于基层。基层党组织即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此处所说的基层党委下辖不再有党委建制;广大党员即每一名党员自身。换句话说,对于本通知的落实,多数工作是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来完成的。
以下,宏图从三个维度给您具体讲一讲如何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深化”。
维度一:线性排列
总的来说,各个层级全都计入在内的话,一共(最多)可以进行2次专题学习、召开5个会议、印发2个文件、开展2次摸底考评,按照时间线铺排如下——
01.【党组、党委层面】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对在本单位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思路和措施。
02.【党组、党委层面】召开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在本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案。
03.【党组、党委层面】印发《关于XX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在本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04.【基层党委层面】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上级党组织印发的《关于XX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对在本单位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具体思路。
05.【基层党委层面】召开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在本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更为成熟的方案(包括本单位的“自选动作”)。
06.【基层党委层面】印发《关于XX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清单》,明明白白告诉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该干什么,而不是直接转发上级文件了事。
07.【党支部层面】召开支委会,对在本支部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并明确步骤方法和工作重点。
08.【党支部层面】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XX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对在本支部开展此项工作进行安排。
09.【基层党委层面】依托本级指导组,对本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形成工作报告。
10.【党组、党委层面】依托本级指导组,对下级党组织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结合基层党委的工作报告,最终形成总的关于此项工作的报告。
11.【党组、党委层面】召开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推进会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主题,通报本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总体情况,优秀基层党组织及党员代表作经验分享,与会人员现场交流研究哪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优秀经验可以固化为制度机制并直接安排给相关部门落实。
维度二:深度探索
好的,您一定发现了,上面按照时间线铺排的各个“动作”中,并没有对如何在本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进行说明。没有说是因为这不是时间线这个维度上的事儿,而是某一段时间之内深入“扎”进去的那个横向维度的事儿。宏图为您总结了9个落实步骤——
步骤1:全面梳理本级党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成果,截至目前,办了哪些实事、哪些正在办什么时候办完、哪些还没办,列出清单公示。
步骤2:发放调查问卷给全体员工群众,问卷中既包括对本单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也包括对各项实事办的怎么样的单独评价,还要留出手写意见建议的地方。
步骤3:基层党委开展专项调研、党支部开展支委对党员群众的一对一谈话,问清楚大家的急难愁盼问题是不是已经在实事清单里了,哪些在、哪些不在。
步骤4:结合步骤1、2、3形成的工作资料,编制最新的实事清单,既包括之前已列入但还没有完成的事项,也包括新增事项,还包括已办完但群众不满意的事项。
步骤5:基层党组织结合步骤4中编制的最新实事清单和本单位急难险重任务或年底前亟待完成的工作目标,通过成立党员先锋队、划定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在突破这些重点难点中发挥自身作用。
步骤6: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对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提出具体要求。
步骤7:基层党组织评选出本单位前一阶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先进支部和先进党员,通过开展党性分析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向先进对标找差距、争当先进典型作表率。
步骤8:在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结合步骤4中编制的最新实事清单和在学习先进典型过程中形成的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每名党员把下一阶段要为群众办的实事清晰地列出来,通过承诺践诺的形式公布出来。
步骤9:将基层党组织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考核结果与本单位绩效挂钩;将党员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产生新的先进典型。
维度三:亮点构建
写到这里,您只需结合实际,把前面所说的2次专题学习、召开5个会议、印发2个文件、开展2次摸底考评,以及上面的9个步骤,整体上梳理整合一下,那么您所在单位开展这项工作的方案也就出来了。但是,您肯定还会觉得,其中有些地方还可以再拓展一下。下面,宏图就从这些分散的重点的维度,为您再拓展拓展,使其成为亮点——
一是让学习成为亮点。前面说过了,要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学习。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学习素材,包括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6月《求是》杂志发表的《江山就是人民 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综述》,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专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因为已经学过很多遍了,所以没有必要全篇学,可以选出与“以人民为中心”相关的内容重点学。在学习了上述内容之后,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在本单位媒体上发表一篇如何在本单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并最终落脚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上的理论文章。如果时间允许的话,还可以组织一次为期一天的专题学习培训,外请专家进行辅导。
二是让清单成为亮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至今,详细您手里的各类清单已经很多了。如果此时再进行增减完善,可能会很麻烦。强烈建议您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以往的清单进行全面盘点,盘点结果纳入新的清单体系之中。没错,是清单体系而非单独的清单。比如在清单项目的设置上,列清楚已完成项、评议分数及排名、优化方法、完成时限等等;比如在清单的类别上,既有民生项目清单,也有推动发展清单,既标定急难愁盼的紧急度,也标定群众反馈的优秀度,等等。这一套清单做出来,挂图作战、体系化落实,本身既是工具也是亮点。
三是让责任成为亮点。对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最影响效果的其实不是方案做的怎么样,而是落实过程中的信号衰减和跑偏。要杜绝层层衰减的现象,就应该把相应的责任层层压实,比如明确上级党委相关领导定点督导的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支部委员的责任、党小组长的责任、党员的责任等等,明确谁查谁、谁管谁、谁对谁负责、谁向谁反馈,明确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多长时间反馈一次、多长时间通报一次等等,这些责任事项都明确了之后,一个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小而专的责任体系也就建立起来了。这也是本次通知中,“层层传导压力、环环压实责任”的体现。